山东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2-06-23
6月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相关情况。
据介绍,2017年以来,全省累计核发排污许可证3.3万余张,25万余家企业完成了排污登记,山东正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
山东在全国率先出台《强化排污许可与环境影响评价、监测、执法联动 建立“一证式”监管机制的意见》,明确了排污许可与环境准入和证后监管环节衔接、排污许可证审批程序规范化、排污许可数据化衔接等工作要求,探索构建排污许可源头质控把关、过程精密控制、全程监管执法的全流程管理体系,为建立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奠定坚实基础。目前,烟台、滨州两市已列入国家排污许可试点。
推进落实排污单位治污主体责任。2021年以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采取现场授课、线上培训等方式,对企业开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策要求培训指导,让企业应知尽知“持证排污、按证排污”政策要求。强化帮扶,将排污许可证申领办理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到20个工作日,各市结合地方实际,压减首次申领办理时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还通过抖音平台进行直播培训,将专业术语转化成浅显易懂的语言和可见可学的实例,让排污单位易懂、易学、易操作,有效减少企业因政策了解不到位而发生的违法行为。(工人日报客户端记者田国垒 通讯员葛红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