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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亨通不锈钢有限公司清洁生产验收公示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4-10-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滨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2023年滨州市第二批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将山东亨通不锈钢有限公司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

公司在山东展望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指导下,于2023年11月至2024年8月开展了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并于2024年10月24日完成了清洁生产审核专家验收工作。

在开展清洁生产工作过程中,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给予大力支持,审核小组发动全体职工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本次审核共提出了8项清洁生产方案,包括4项无/低费方案和4项中高费方案,已全部组织实施,属于可行方案。

通过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和8项清洁生产方案的实施,共投资39.01万元,可产生经济效益约266.58万元/年,年节约用电量45.744万kW·h,年节约天然气用量49.2万m3,年减少危废产生量0.5吨,年减少不锈钢边角料约69吨,年减少生活垃圾约0.15吨,年天然气燃烧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约:SO2:0.0984t/a、NOx:0.3429t/a、颗粒物:0.0511t/a。

通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和方案的有效实施,取得了一定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时提高了员工的环保和节约意识和企业市场竞争能力。

通过审核达到了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的,较好的实现了预期的清洁生产目标。通过本次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的体会如下:

1、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推动了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增加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2、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可以帮助企业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发展生产、削减废物产生量的方案。

3、通过本次清洁生产审核,改变了企业仅靠末端治理来减少污染的认识,理解了依靠清洁生产不仅可以有效地削减污染负荷,而且也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