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示公告 > 公示专区

山东嘉和不锈钢有限公司清洁生产信息公示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3-11-10    

 为切实改善山东嘉和不锈钢有限公司的生产运营情况,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我单位自202311月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委托山东展望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审核工作进行技术方法指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以及《山东省滨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滨州市第二批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现对我厂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1.1企业名称:山东嘉和不锈钢有限公司

1.2法人代表:李峰

1.3企业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长山镇东尉村

1.4企业规模:项目总投资16607.67万元,占地面积50000m2,职工定员60人,实行一班工作制,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年工作300,建设年产1万吨不锈钢管项目。

1.5.主要污染物:废水、废气、固废、噪声

1.6.主要环保设施:废气处设施

二、审核前排污

2.1废气

1)固熔炉生产产生的废气由脱硝除尘系统净化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出;

2)酸洗废气由喷淋净化系统净化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出。

根据例行监测数据,有组织废气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及《山东省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990-2019)。

2.2废水

酸洗产生的废水由废水收集槽收集,通过碱型融合再清淤泥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3噪声

采取隔声、减振、合理布局等措施。根据例行监测数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2.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氧化皮、不合格产品、下脚料。

油灰渣、轧制油、酸洗废渣、废酸泥、废酸定期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外运处理。

含油废抹布全部环节豁免,豁免条件为混入生活垃圾处理,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存放在厂区内垃圾箱,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

三、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长山镇东尉村

联系电话:0532-82132728

信息公开时间:2023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