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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洁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洁生产验收公示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4-03-13    

 

根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环办科技〔20185号)、《关于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办科财[2020]27号))及《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字[2023]36号)等文件规定,将公司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

公司在山东展望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指导下,于20234月至20242月开展了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并于2024225日完成了清洁生产审核专家验收工作。

在开展清洁生产工作过程中,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给予大力支持,审核小组发动全体职工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共提出并实施完成了8个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其中无/低费方案6个,中/高费方案2个,均属于可行方案,已全部组织实施。无低费方案共投资0.12万元,可产生经济效益约6.186万元/年,年节约用电1260kW·h中高费方案2项共投资1.792万元,实施后每年可产生经济效益10.642万元,节电43800kW·h/a

通过审核达到了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的,较好的实现了预期的清洁生产目标。通过本次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的体会如下:

1、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推动了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增加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2、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可以帮助企业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节约能源浪费的方案。

3、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提高了企业的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

4、通过本次清洁生产审核,改变了企业仅靠末端治理来减少污染的认识,理解了依靠清洁生产不仅可以有效地削减污染负荷,而且也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