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来铝业有限公司清洁生产信息公示
为切实改善山东金来铝业有限公司的生产运营情况,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自2023年11月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委托山东展望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审核工作进行技术方法指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滨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滨州市第二批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现对山东金来铝业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1.1企业名称:山东金来铝业有限公司
1.2法人代表:王凌燕
1.3企业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经济开发区月河六路678号
1.4企业规模:全厂主要包括一个生产车间,主要建设安装熔保炉、连铸连轧机、冷轧机、纵切机、退火炉、冲制线等,主要产品为铝包装材料,年设计产能为铝板41000吨,铝圆片(各类规格铝包装产品)25600吨。
1.5.主要污染物:废气、固废、噪声
1.6.主要环保设施:废气治理设施
二、审核前排污
2.1废气:
全厂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熔炼废气、退火炉热处理废气、连铸连轧废气、冷轧废气,污染物主要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等,对周边大气环境有一定的影响,采用的大气环保措施为:
熔炼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退火废气经焚烧处理后有组织排放;连铸连轧废气经油雾回收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冷轧废气经油雾回收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根据山东金来铝业有限公司的例行监测报告,项目有组织排放的废气各项指标均能够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 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排放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VOCs、颗粒物、氯化氢监控点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 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界无组织浓度限值要求。
2.2废水
本项目废水包括:纯水制备浓水和生活污水。
项目纯水制备浓水作为车间地面洒水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有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3噪声
公司根据设备的特点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同时结合合理布局来实现厂界噪声的达标,根据山东金来铝业有限公司例行监测报告,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2.4固废
公司运行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铝灰、铸轧不合格产品、冷轧不合格产品、修整过程产生的下脚料、研磨过程产生的铝屑、不合格产品、除尘灰、硅藻土、过滤布及生活垃圾。
铝屑、不合格品、下脚料收集后分类贮存在生产车间一般固废暂存区内,作为冷料回用于生产。铝灰、除尘灰、硅藻土、过滤布均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本项目固废处置措施完善、去向明确,因此项目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山东金来铝业有限公司产生的污染物均采取了相应的治理措施,且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三、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经济开发区月河六路678号
联系电话:0543-8150658
信息公开时间:2023.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