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亨通不锈钢有限公司清洁生产信息公示
为切实改善山东亨通不锈钢有限公司的生产运营情况,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该公司自2023年11月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委托山东展望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审核工作进行技术方法指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滨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滨州市第二批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现对山东亨通不锈钢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1.1企业名称:山东亨通不锈钢有限公司
1.2法人代表:韩华
1.3企业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好生街道办事处潴龙一路与白云七路交汇处路东
1.4企业规模:全厂主要建设轧钢车间2个,退火车间2个,分条车间1个,不锈钢锅体车间1个,生产设备主要为冷轧机组、退火炉、分条机、冲床等,公司主要产品为冷轧不锈钢(包括不锈钢带、不锈钢圆片,不锈钢锅体),年设计产能为不锈钢带61500吨、不锈钢圆片1500吨,不锈钢锅体3500吨。
1.5.主要污染物:废水、废气、固废、噪声
1.6.主要环保设施:废气处理设施
二、审核前排污
2.1废气:
全厂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退火炉燃烧天然气及冷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其中退火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SNCR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冷轧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油雾净化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根据山东亨通不锈钢有限公司的例行监测报告,项目有组织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油雾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990-2019)表1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监控点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VOCs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中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氨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厂界无组织浓度限值要求。
2.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无工业废水。
2.3噪声
公司根据设备的特点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同时结合合理布局来实现厂界噪声的达标,根据山东亨通不锈钢有限公司例行监测报告,厂界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2.4固废
公司运行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不锈钢下脚料、废轧制油油渣、含油无纺布、氨分解废分子筛、氨分解废催化剂及生活垃圾。
不锈钢下脚料属于一般固废,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轧制油油渣、含油无纺布、氨分解废分子筛、氨分解废催化剂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全厂固废处置措施完善、去向明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山东亨通不锈钢有限公司产生的污染物均采取了相应的治理措施,且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三、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好生街道办事处潴龙一路与白云七路交汇处路东
联系电话:13589420177
信息公开时间: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