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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鑫建筑设备有限公司清洁生产信息公示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3-11-10    

  为切实改善山东东鑫建筑设备有限公司的生产运营情况,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我单位自2023年11月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委托山东展望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审核工作进行技术方法指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以及《山东省滨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滨州市第二批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现对我厂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1.1企业名称:山东东鑫建筑设备有限公司
  1.2法人代表:王慎鹏
  1.3企业地址:山东省邹平市经济开发区会仙一路东首北侧
  1.4企业规模:占地面积22400平方米,建设规模为:年产30万平方米铝模板型材。
  1.5.主要污染物:废水、废气、固废、噪声
  1.6.主要环保设施:废气处理设施
  二、审核前排污
  2.1废气
  该企业废气主要是机加工产生的金属颗粒物、焊接烟尘、切割烟尘、清理和抛丸产生的粉尘、固化产生的有机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及喷涂产生的有机废气。
  焊接烟尘、切割烟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喷涂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进入UV光氧催化设备处理,烟尘和有机废气统一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固化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进入UV光氧催化设备处理后与天然气燃烧废气统一由1根15米高排气筒P2排放;清理和抛丸产生的粉尘经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P3排放。根据例行监测数据,有组织排放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标准要求。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标准要求。
  2.2废水
  职工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不外排。
  2.3噪声
  采取隔声、减振、合理布局等措施。根据例行监测数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2.4固体废物
  该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泥块、下脚料、焊渣、废液压油、废乳化液、废灯管及职工生活垃圾。
  下脚料、焊渣分类收集后定期外卖处理;废液压油、废乳化液、废灯管分类储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公司处置;废泥块及生活垃圾须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理外运;均不外排。
  三、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邹平市经济开发区会仙一路东首北侧
  联系电话:0543-7024516
  信息公开时间: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