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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创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清洁生产验收公示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3-11-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字[2023]36号)及《山东省滨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2022年滨州市第二批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将公司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

  公司在山东展望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指导下,于2022年12月至2023年11月开展了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并于2023年11月17日完成了清洁生产审核专家验收工作。

  在开展清洁生产工作过程中,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给予大力支持,审核小组发动全体职工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本次审核共提出了10项清洁生产方案,包括8项无/低费方案和2项中高费方案,已全部组织实施,属于可行方案。

  通过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和10项清洁生产方案的实施,共投资38.63万元,可产生经济效益约54.88万元/年,年节约用电量26.26万千瓦小时,年减少危废产生量265吨,年减少柴油用量15吨。

  通过审核达到了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的,较好的实现了预期的清洁生产目标。通过本次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的体会如下:

  1、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推动了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增加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2、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可以帮助企业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发展生产、削减废物产生量的方案。

  3、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提高了企业的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

  4、通过本次清洁生产审核,改变了企业仅靠末端治理来减少污染的认识,理解了依靠清洁生产不仅可以有效地削减污染负荷,而且也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