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市天诚铝材有限公司清洁生产信息公示
为进一步做好节能减排、减污增效,实现公司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双赢局面,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我单位自2023年1月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委托山东展望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审核工作进行技术方法指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以及《山东省滨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滨州市第二批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现对我厂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1.1企业名称:邹平市天诚铝材有限公司
1.2法人代表:段纯滨
1.3企业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韩店镇邹韩路与金玉大道交叉路口向东300米路南
1.4企业规模:目前,全厂区现有“年产15万吨铝板带热轧生产线项目”和“扩建年产5万吨高强度航空铝材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熔铸车间一座(占地面积约23300㎡)、热轧车间一座(占地面积约46600㎡)、中厚板车间一座(占地面积约38700㎡)等生产线设施。
1.5.主要污染物:废水、废气、固废、噪声
1.6.主要环保设施:废气处置设施、污水处理站
二、审核前排污
2.1废气:
厂区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年产15万吨铝板带热轧生产线项目”产生的熔铝炉废气、保温炉废气、均质炉废气、加热炉废气与热轧废气,污染物主要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采取的环保措施为:35t熔铝炉及保温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7m高排气筒排放;50t熔铝炉及保温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均质炉废气经25m高排气筒排放;精轧废气经油雾净化器处理后,经22m高排气筒排放;铣面粉尘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热轧1#加热炉废气经20m高排气筒排放;2#加热炉废气经20m高排气筒排放;粗轧废气经油雾净化器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根据山东国润环境监测有限公司的例行监测报告,目前项目有组织排放的烟气各项指标均能够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7/2376-2019)表 1 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铝型材工业》(DB37/2801.2-2019)表1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监控点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规定的浓度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铝型材工业》(DB37/2801.2-2019)表2排放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标准。
2.2废水
(1)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邹平众兴水务有限公司处理,处理达标废水排入六六河,最后进入杏花河。污染物排放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要求。
(2)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主要是循环冷却水。净循环冷却水回用于浊循环冷却系统,浊循环冷却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废水处理站采取“隔油+气浮+过滤+SP催化氧化-裂解还原”工艺,不外排。
2.3噪声
厂区噪声来源主要来自于铸造机、锯切机、风机等机械设备,企业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安装减振垫、加设吸声材料等措施,可有效降低项目噪声影响。根据山东国润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例行监测报告,东、北厂界昼间、夜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2.4固废
厂区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车间废料、熔铝渣、除尘器收集尘、含油污泥、废活性炭、含油过滤布和废矿物油。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理。车间废料用于重熔;废活性炭、含油污泥、熔铝渣、含油过滤布及废矿物油均由资质单位安全处置,除尘器收集的氧化铝烟尘交由资质单位收集、贮存。
综上,邹平市天诚铝材有限公司产生的污染物均采取了相应的治理措施,且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三、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韩店镇邹韩路与金玉大道交叉路口向东300米路南
联系电话:18854325225
信息公开时间:2023年1月6日-2023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