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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创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清洁生产信息公示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3-01-05    

  为进一步做好节能减排、减污增效,实现公司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双赢局面,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我单位自2023年1月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委托山东展望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审核工作进行技术方法指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字〔2023〕36号),现对我厂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1.1企业名称:山东创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2法人代表:姜小滨

  1.3企业地址:滨州经济开发区黄河六路西首

  1.4企业规模:全厂设计产能为年产60万吨新型铝镁合金材料。

  1.5.主要污染物:废水、废气、固废、噪声

  1.6.主要环保设施:废气处理设施

  二、审核前排污

  2.1废气:

  全厂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熔保炉废气、球磨粉尘、搓灰粉尘以及配料、精炼、搅拌、扒渣、调整成分、铸造过程产生的粉尘,污染物主要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林格曼黑度、氟化物等,对周边大气环境有一定的影响,采用的大气环保措施为:熔保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铝灰分离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球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根据山东创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例行监测报告,项目有组织排放的废气各项指标均能够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标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监控点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规定的浓度限值要求。

  2.2废水

  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根据山东创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例行监测报告,项目污水总排口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 中A等级标准。

  2.3噪声

  噪声来源主要为锯切机、搓灰机、冷却塔、风机等设备,公司根据设备的特点采取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同时结合合理布局来实现厂界噪声的达标,根据山东创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例行监测报告,东、南、西、北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2.4固废

  全厂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及厨余垃圾;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过滤板、废过滤液、化粪池污泥;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矿物油、废油桶、铝灰、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理。厨余垃圾委托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分类收集回用于生产;废过滤板、废过滤液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油桶、铝灰、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废布袋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危废处置单位处理。厂内建设了规范的危废库并跟有资质的单位签订了危废协议,产生的危险废物按照相关的要求处理处置。

  综上,山东创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产生的污染物均采取了相应的治理措施,且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三、联系方式:

  地址:滨州经济开发区黄河六路西首

  联系电话:0543-6981650

  信息公开时间:2023年1月5日-2023年6月4日